问题 | 前夫家不给户口本怎么迁户口 |
释义 |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另一方法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一、前夫不给户口簿怎样迁户口 1、离婚了,女方将户口从前夫家迁出,无需征得前夫的同意。 如果女方因拿不到户口簿,导致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女方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女方找前夫的亲戚朋友做工作,让前夫把户口簿给女方,使女方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女方请所在村居委调解,让前夫把户口簿给女方,使女方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果调解不成,让村居委出具调解不成的证明,拿身份证、离婚证和调解不成的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直接迁移户口。 二、离婚后户口一定要迁出嘛 1、不一定要迁出,如果想要继续前夫的那里也是可以的,因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户口本上已经有双方离婚的公章,但是如果双方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其中一方已经提出要求迁出户口,那么就必须执行户口迁出。 2、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和矛盾,尽量是迁出自己的户口,也可以如果再婚,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迁到,迁到现在现任的户口所在地,而且还要根据当地的政策。 三、户口迁移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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