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起诉离婚,该如何应诉,应当按照具体情况来确定。当事人被起诉离婚后,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如何应诉: 1、当事人也认可离婚的,在应诉时,可以在离婚的其他事项上提出要求,维护好自身的权益,让自己在离婚诉讼不吃亏; 2、当事人反对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未完全破裂,请求人民法院不同意对方的离婚请求,让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