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修建飞机场划拨土地收回是否补偿 |
释义 | 一、修建飞机场划拨土地收回是否补偿? 国家收回划拨土地有补偿,补偿金包括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补偿金。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二、划拨土地收回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可以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国家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行政权力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分配或调整; 2、土地使用权划拔是一种无偿的行为,土地使用者取得使用权无需支付地价,但这外不等于使用者不需支付任何费用; 3、土地使用权可以是有期限的也可以是无期限的; 4、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虽然划拨土地收回有补偿,但是各地的征地补偿政策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而且,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民事主体都只能以出让、承租等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比较特殊,像公益事业用地、国家机关用地都是免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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