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级勤务:全体勤务人员不准回家,全员上岗,全警24小时在位。 二级勤务:全警上路,开展道路交通巡逻,市区主干道等路段随即布满警力。 三级勤务:日常勤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