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银行卡是什么罪 |
释义 | 出租银行卡属于洗钱罪,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具体行为包括: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按有关法律、规章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一)擅自发行银行卡或在申请开办银行卡业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计息和收费标准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卡账户及交易管理规定的。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第三十条 单位外币卡帐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帐户转帐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其外汇帐户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境内外汇帐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 (二)其外汇帐户收支范围内具有相应的支付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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