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否提供离婚协议书? |
释义 | 离婚协议是夫妻在办理协议离婚时所签订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问题。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经过备案才能生效。如果离婚协议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并复印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公章。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最快捷最简单的离婚方式是夫妻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是夫妻在选择协议离婚时,经过双方协商所签订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文书。它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必要的材料之一。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经过民政局备案,才能依法生效。 一、离婚协议丢失,怎么补办 离婚协议丢失,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相关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二、离婚怎样最快最简单的 最快捷最简单的离婚方式是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即男女双方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审核双方提交的材料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双方度过离婚冷静期之后,依法为其完成离婚登记,分发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档案一般保存多久 如果你和另一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离婚手续将保留在民政部门。一般来说,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由民政局保存20年以上,20年后移交档案。离婚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保存三十年以上。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法律文书。婚姻登记机关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双方的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分配、子女监护等事项作出合理约定的,才发给离婚证。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离婚协议书三份,离婚协议书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当地民政局备案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性、长期性和短期性。需要长期保存使用的档案,归类为永久保管;需要长期保存调查利用的档案,归类为长期保管,保存期限为30年;需要在较短时间内保存调查利用的,为短期保管,保存期为10年。 结语 离婚协议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必要的材料之一,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经过备案才能生效。如果离婚协议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并加盖公章复印一份作为补办离婚协议书的方法。最快捷最简单的离婚方式是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需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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