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 1、租赁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2、租赁期满后,当事人不再续订租赁合同; 3、承租人未按照规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终止合同,终止合同;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终止合同,终止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在出租人给予的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终止合同; 6、部分或全部损坏或损失租赁物,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终止合同并终止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