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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内挂广告,要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吗?
释义
    小区是一个集中的生活区,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里面也会张贴宣传广告。但是,一般来说,小区内除了住户个人的住房,其他部分都由业主们共有,因此,就有业主们考虑一旦要在小区内悬挂广告什么的,需要首先经过业主们的同意,又因为是每个业主都有份的,所以还得经过全体业主同意才允许。但是,在实际中,要想经过小区内全体业主的同意是十分难的。
    小区内想要悬挂宣传广告什么的,当然是需要业主们的同意才可以,但根本就不必经全体业主同意,可是要取得相关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实践中,小区悬挂广告几乎不可能获得全体业主同意,因此只需获得业主大会上绝大多数业主或超过一半甚至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即可。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另外,在上面几个事项中,就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除此之外,上面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小区不比商业街,这里是一个集中的生活区,在里面设广告的可观利益较大,于是有些物业或是个人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利益,在未取得业主同意就在里面悬挂广告,严重损害业主的利益,损失较大的,建议业主可以联合收集足够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一、业主私自破坏外立墙怎么办
    业主不可以私自破坏外立墙。外墙属于公共墙公共墙属于公共部位,业主不得私自占用或损坏,该业主将公共墙敲了开窗开门,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公共权益,房屋共有部分是全体业主的。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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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