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护照补办的流程分三种情况: 一、在出境前遗失 1、在遗失地公安机关开据报失证明; 2、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3、凭备案证明到《公安报》登报声明作废; 4、提交报失证明、作废声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补发。 二、在境外遗失 1、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 3、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与遗失地我国驻外使领馆核实后补发。 三、在外长期居住短期回国遗失 1、在遗失地公安机关开据报失证明; 2、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3、凭备案证明到《公安报》登报声明作废; 4、提交报失证明、作废声明和在国外定居、学习、工作的有效证明,申请补发,5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