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