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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有哪些义务
释义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承揽方式为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等及时提供材料。如果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应当及时予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协助工作的义务:一方面,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工作的义务。另一方面,定作人在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验时,不得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3、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对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当予以验收。具体说,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不得无理拒收。
    4、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如没有确定支付报酬的期限,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一、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具体有哪些
    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具体有:
    1、共同承揽人负有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的义务;
    2、提供材料的义务,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共同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
    3、通知义务;
    4、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什么是承揽人
    承揽人,又称承揽方。是指承揽合同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约定工作并向对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当事人。其主要义务和责任包括:一、按约完成承揽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二、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工作;三、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四、接受定作人接约进行的合理监督;五、对加工定作物交付前发生的意外灭失风险独立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七百七十五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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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0: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