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腰椎骨折后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
释义 | 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及帮私人老板腰椎骨折的工伤认定: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有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获得不同补偿;无劳动关系证据可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对工伤认定不满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认定为工伤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说,劳动关系不像大家想的那么简单,生活当中除了劳动关系以外,还存在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等多种多样的。有些时候工伤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属于劳动关系的话,处理起来就比较简单。问题是有些人可能在帮私人老板工作的过程当中,导致腰椎骨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帮私人老板腰椎骨折怎么做工伤认定呢? 一、帮私人老板腰椎骨折怎么做工伤认定? 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没参保由单位补偿。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怎么办?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结语 在处理劳动关系时,需要考虑到不仅存在劳动关系,还存在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等多种关系形式。对于帮私人老板工作导致的工伤认定问题,应向人社局申请认定,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等。若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还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可以获得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补偿。若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进行工伤认定。如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并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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