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草发票怎么开? |
释义 | 一般纳税人烟草生产、批发单位可以向烟草经营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商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开具烟草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使用计算机开具烟草发票的,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应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应按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发票仅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免税货物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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