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不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要认定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关键。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个人所有。因此,对于一方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还是双方离婚的时候,对方都无权请求分割这一项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