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行使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 |
释义 | 夫妻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的方式:夫妻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并且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男的有没有权利把小三的钱要回来 男的有权利把小三的钱要回来,具体如下: 1、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一般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2、由于一方日常生活的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人返还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小三侵占财产的可以起诉收回吗 对于小三侵占的财产是否可以起诉收回,首先要明确小三侵占的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无权要回的,另一方是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的。 如果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做主,事后也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其赠予的行为是无效的,小三应当全部返还。 三、民法典夫妻一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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