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来津最新政策 |
释义 | 外地来津最新政策: 低风险地区来津人员,无需隔离。 中高风险地区来津人员: 1、实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 2、实施抵津后14天集中隔离,调查日期为抵津前14天内; 3、隔离第 1、 3,隔离满48小时、 7、14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隔离。 出现1例溯源不清或来源不明的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 1、实施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 2、追溯日期为感染者检测阳性前14大; 3、当地升级中高风险地区则纳入相应规范管理,如当地连绞7天未进行风险地区等级调整,则排查政策自动终止。 境外地区来津人员: 1、集中隔离第 1、 4、 7、14天,进行核酸检测; 2、集中隔离第 7、14天,进行抗体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集中隔离满14天可解除集中隔离; 3、入境人员下一目的地为天津市,应继续居家隔离7日,并于居家隔离第 2、7进行核酸检测,第7日进行抗体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居家隔离满7天可解除隔离,共计集中隔离14日,居家7日; 4、入境人员下一目的地为北京市,应按照首都严格进京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继续集中隔离7日,全部检测结果阴性且集中隔离满21日可解除隔离,共计集中隔离21日; 5、入境人员下一目的地为其他省市的,解除隔离后,由集中隔离点所在区闭环转运至火车站或飞机场离津,不在本市逗留。 通勤政策: 1、原则上,离津返岗人员持返津后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并实施抵津后14天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诊并问单位报备; 2、离津短途通勤人员返岗,其往返目的地发生本土疫情时,通勤人员严格按照天津市涉疫重点地区来津人员排查管控政策执行,往返于未纳入管控的低风险地区者实施一周一检,日的地未发生本土疫情时,原则上不实施返岗核酸检测,若为境内发生跨省传播疫情阶段实施周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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