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督促办案。积极提供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四条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