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其他与自留地相关法律是: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取得其使用权后,有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自留地的义务,不能擅自改其用途,也不能将其抵押。其他与自留地相关法律是: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但是使用自留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自留地的义务,不能擅自改变自留地的用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