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庭后三个月不出判决书的可以联系法院询问案件进程。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存在无故拖延审理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投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