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上的空白部分能否签订? |
释义 | 劳动合同上部分空白不可签订,必须协商一致并填写完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需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签空白合同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填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劳动者难以举证证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应包含双方信息、期限、工作内容、报酬、保险等条款。劳动者需仔细斟酌重要事项,避免合同陷阱,若出现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上部分空白可以签订吗? 劳动合同上部分空白不可以签订,需要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并填写完毕才可签订。在实践中,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事先印好的,只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岗位、薪水等条款上空白,通常情况下,先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再填写上去。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却先要求劳动在不完整的劳动合同上签名,之后再由用人单位将空白之处填写完整。 二、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旦双方签字,劳动合同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履行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劳动者签订的是空白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可能会在空白处填上对劳动者不利而对单位本身有利的内容,包括较少的工资、更长的工作时间、与协商结果不一致的工作期限等。由于劳动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员工即使发现内容与协商的不一致或者有错误,却又难以举证证明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一出现纠纷,劳动者就容易处于不利的地位。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在劳动合同填写清楚完整,并且确认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内容后,方可签名。 三、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的约定情况,尤其是工资待遇、社保交纳、工作地点、工作职责等重要情况一定要经济仔细斟酌才可以签订,避免用人单位的一些合同陷阱,造成自身利益受损。如果出现了合同纠纷,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相关事实进行认定。 结语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谨慎对待,不可签署空白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签署空白合同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填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造成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应包括必备条款和其他约定事项,劳动者应仔细审阅工资待遇、社保交纳、工作地点等重要事项,以保护自身权益。如遇合同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寻求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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