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保是指,在退役后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未满足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来享受社会保障。 根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部分退役士兵可以通过补缴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来享受社会保障。具体规定如下:1. 退伍前已经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在退役后可以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按照当地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2. 退伍前在部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士兵,可以按规定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并按照当地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满足6个月缴费年限的部分退役士兵,目前并没有相关规定允许其补缴社保费用。 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保费用如何确定?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保费用应当按照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来确定,具体应当参考当地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来执行。 部分退役士兵可以通过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来享受社会保障,具体标准应当参照当地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但对于未满足6个月缴费年限的部分退役士兵,目前并没有相关规定允许其补缴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未满足本条例规定的缴费年限的部分退役士兵,可以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待遇享受社会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