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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牡丹江门诊费用报销受理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牡丹江门诊费用报销受理条件有哪些
    1.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提供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牡丹江门诊费用报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点击收起]
    三、牡丹江门诊费用报销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牡丹江门诊费用报销办理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江市东安区八面通街莲花湖路585号民生大厦一楼医保大厅个人业务1-9号窗口
    五、牡丹江门诊费用报销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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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