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
释义 | 应遵守的规定有:询问证人的程序: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有哪些要求?《六机关实施规定》第17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侦查人员询问被害人有哪些要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5条、第206条、第207条等相关法条规定:1、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可以到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也可以通知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2、在询问被害人时应当出示询问人员的工作证件,并在笔录中予以记录。3、告知被询问人作证的相关权利和义务。4、被询问人系未成年人的,可以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5、如被询问为聋哑人的,应当聘请或指定通晓手语的人参加,并在笔录中注明被询问人的聋哑情况以及翻译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6、如被询问人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人员,并在笔录中注明翻译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7、询问结束后,由被询问人核对、修正笔录内容,并签署意见“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已向我宣读过),与我所说的相符”。被询问人、询问人及其他询问参加人分别签名或捺指印。拒绝签名和捺印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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