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给对方转错钱,对方收入不当得利。当事人发现转错,必须保留还款记录等证据,并通过还款记录在银行打印相关转账证明。如果能验证对方的身份或联系方式,必须积极与多方协商,注意在协商过程中保留证据,证明与对方没有业务往来,债权债务关系,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法院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