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新开境外不定期直飞航线航班补贴,按照新开境外定期直飞航线航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法律依据: 《三亚市鼓励拓展境外航线财政补贴实施办法》 第五条 明确了入境境外旅客量补贴标准。对航空公司或包机企业执飞的国际亚洲航线(含港澳台)和洲际航线的所有境外直飞航线航班(含新开境外不定期直飞航线航班),分别按入境境外旅客每人次400元和600元的标准给予入境境外旅客量补贴;对航空公司或包机企业执飞的所有境外定期经停航线航班或代码共享的中转联程航线航班(须同航班号),按照亚洲经停航线和洲际经停航线的区分,分别按入境境外旅客每人次600元和900元的标准给予入境境外旅客量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