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制企业的优缺点有哪些 |
释义 | 优点: 扩大了资金来源,有助于企业扩大规模、生产发展 多个产权主体有利于整合发挥合伙人的资源优势 合伙人共同经营,分散了经营压力 缺点: 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 合伙人之间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可能产生搭便车的行为 合伙人之间产生的分歧带来很多的组织协调成本,降低了决策效率 合伙人的退伙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寿命 合伙制企业概述: 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或多个出资人联合组成的企业。在基本特征上,它与业主制企业并无本质的区别。同业主制企业一样,合伙制企业也不具有法人地位,合伙人才是民事主体,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合伙制企业中,企业归出资人共同所有、共同管理,并分享企业剩余或承担亏损,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这是关于合伙人人数的规定和合伙人条件的规定,依法不能承担无限责任者不能作为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用以出资的财产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除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在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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