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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释义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劳务或技艺而不提供资金,但资金、劳务或技艺三者必有其一。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这是合伙合同与一般以财产关系为内容的合同的显著区别之一。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财产的性质基本上属于共同共有的性质。合伙财产包括出资和经营期间取得的财产。
    一、个体合伙企业与法人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个体合伙企业与法人企业的区别:
    1、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仅限于自然人,而不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合伙必须具有合伙意义;
    3、合伙人必须合伙出资,合伙出资可以是资金、实物和技术;
    4、合伙的合伙人应当合伙经营,共同工作。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实物、技术、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自然人联合经营者。
    二、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1、合伙企业解散债务还是合伙人承担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4、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5、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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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8: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