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释义 |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大致如下: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或者具备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等情节;或者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以及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即便未达到上述贪污数额,也染后可能被判处相应刑罚。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1、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5、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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