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烈士证丢了几十年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换(补)发烈士证明书的工作流程:由烈士遗属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完成换(补)发资料审核和审核表(一式三份)填写工作后,交市级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市级民政部门送省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进行编号、登记,打印证书,再逐级将新证下发到烈士遗属手中。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九条 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评定。评定为烈士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送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送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评定。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送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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