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制度中没有扒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涉嫌盗窃罪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涉嫌盗窃罪被羁押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 三、盗窃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