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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贷款担保人被起诉了如何办
释义
    当贷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会被起诉,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则按照一般保证承担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以下情形中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证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权利。贷款人未偿还贷款,担保人会被起诉并按照约定的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若在保证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方式,则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当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则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未经过主合同纠纷审判或仲裁,并经过法律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未能够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当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若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未能够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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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