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注销驾驶证流程 |
释义 | 自愿注销驾驶证流程: 1、属于申请注销的,受理岗审核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 2、属于机动车驾驶证被撤销的,档案管理岗审核并收存机动车驾驶证和《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3、属于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档案管理岗审核并收存机动车驾驶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 4、属于其他符合注销条件而未办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档案管理岗直接签注意见。 5、业务领导岗审核。 6、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装订、归档。需要公告的,向社会公告信息。 自愿注销驾驶证所需材料: 1、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的,还需 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4、机动车驾驶人相片1张白底。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 综上所述,注销驾驶证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注销驾驶证前,相关部门应向被注销者出示注销原因及相关法律依据,否则被注销者可以拒绝,由于行政部门的过错给被注销者造成损害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救济渠道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就应告知被注销者。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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