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3)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即将回国和已经回国的同学,只要符合要求、即使申请,都可以获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般来说,大城市落户、报考公务员、部分高校和企业招聘、购进口车部分免税、创业补贴等可能需要该证明。 拓展资料: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准备在海外持有的有效学术类签证、护照身份信息页和签证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并在你所在的地区的使馆教育处指定网络系统上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三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