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利率的约定原则 |
释义 | 借款利息约定及逾期利息的处理方式: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约定无息借贷或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保护。2、未约定逾期利息时,可按无息借款处理;债权人催告后可要求支付利息。自然人借贷未约定或约定不明,视为不支付利息,但仍应支付逾期利息以保障债权人利益。 法律分析 一、借款利息应该如何约定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借贷双方也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未约定逾期利息时逾期利息应该如何算 1、为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可按无息借款来处理,但是当债权人对债务人进行催告还款后,可以要求支付利息下来。如果就“未约定逾期利息时逾期利息应该如何算”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未约定逾期利息时逾期利息应该如何算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从有利于保障债权人利益之解释及欠款的追讨,逾期利息仍应支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结语 借款利息的约定可以是无息借贷或在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确定。超过此范围的利息部分法院不予保护,若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要求返还,法院将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对于未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可以按无息借款处理,但当债权人催告还款后,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视为不支付利息,但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及欠款追讨,仍需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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