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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去名字所需缴纳的税费金额是多少?
释义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名字相当于转移房屋权属,要交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去掉一人名字属于变更房屋权属,不用缴纳契税。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名字相当于转移房屋权属,要交契税,契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契税税率有所不同,但仍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之间。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证是夫妻两人名字,去掉一人名字的,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变更房屋权属,不用缴纳契税。
    拓展延伸
    房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是多少?
    房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是根据当地法规和政策而定的。一般来说,房产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金额取决于房屋的交易价格、地区政策和个人身份等因素。例如,在某些地区,契税的税率可能是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增值税可能适用于商业性质的房产过户,而个人所得税可能适用于房产过户中的利润部分。因此,为了准确了解房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金额,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相关部门或税务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政策和具体计算方式。
    结语
    房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根据当地法规和政策而定。一般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金额取决于房屋交易价格、地区政策和个人身份等因素。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部门或税务机构,以获取最新政策和具体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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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3:4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