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 1.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 2.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 3.旅客不得携带或行李中夹运危禁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