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审理的完整过程:从起诉到审判 |
释义 | 刑事诉讼一审庭审活动全流程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庭审过程中,需宣布案由、公开审判、告知当事人权利等。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宣读起诉书、陈述、讯问被告人、核实证据等。法庭辩论阶段允许各方发表意见和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是必经程序。评议和宣判阶段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有罪、无罪或证据不足的判决,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判决书给当事人和检察院。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一审庭审活动全流程是: (1)开庭。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各自举证、发表意见来揭露案件真实情况的过程,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具体程序有: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发问被告人;核实证据等。 (3)法庭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有、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辨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它是法庭审判的必经程序。是指被告人陈述自己对案件的意见或表明自己的认识和态度,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剥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法庭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5)评议和宣判。合议庭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确定对案件如何处理并作出处理决定,合议庭评议秘密进行,分别作出如下判决: 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②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③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评议结束后即可当庭宣判。当庭宣告判决,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 结语 根据以上流程,刑事诉讼一审庭审活动全面、有序地进行,确保了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评议和宣判阶段,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无罪或证据不足的判决,保证了司法公正。审判长和书记员的签名,确保了庭审过程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判决书的及时送达,保证了当事人和检察院的知情权。整个庭审过程体现了法治原则和司法公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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