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的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
释义 |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一)工程范围。 (二)建设工期。 (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四)工程质量。 (五)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 (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八)拨款和结算。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九)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十一)相互协作条款。 三、施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原则是什么 施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原则是: (一)施工合同;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相关材料; (四)施工合同特有合同条款; (五)施工合同通过的相关条款; (六)标准规范、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工程量计算单; (九)工程报价凭证; (十)工程双方协商、变更等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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