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
释义 |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进行,首先清偿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其次清偿税款,最后才清偿其他债权。如果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要求,则按比例分配。法律规定这种清偿顺序是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和国家税收利益。 法律分析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指出,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清偿顺序的规定,是因为: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职工在为企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付出了与其应得报酬相等的劳动,这应得报酬,即是职工的工资,他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职工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企业破产后,拖欠的职工工资实际上是破产企业的债务,是债权之首。 劳动保险费,是指破产企业依法应当支付的用于职工养老、就医、伤残、失业等费用,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确保职工生、老、病、残等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的支付,破产企业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险费,实际上是剥夺职工退休、疾病、失业等的生存权利。为确保职工的基本生存权,职工的劳动保险费用和工资一样,应列入债权之首——清偿的第一步。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依法缴纳税款,这是企业的义务,因此,列为清偿的第二步。 (三)破产企业债权 是指除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应缴税款后的其他债权;破产程序在清偿完前面两种清偿内容外,剩余的财产应当偿还企业债务,偿还时各债权人应当以确定的债权比例公平、公正地清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的清偿顺序,破产债权按照一定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支付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其次是支付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最后是清偿破产债权。如果破产债权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比例进行分配。法律明确了这种清偿顺序的原因:首先是因为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是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其次是税款是企业的义务,最后是破产债权是除前两者外的其他债权。这一清偿顺序的规定旨在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国家财政秩序,并确保债权人公平公正地清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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