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顺序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附条件生效的自条件满足后生效。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哪些条款必须写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 (二)标的 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等。 (三)价款 付款时间约定。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条款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等。 (五)违约责任 该条款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该条款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等。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等。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二、房屋租赁合同丢了按哪些情况处理呢 房屋租赁合同丢了按如下情况处理: 1、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拒绝,如果承租人了解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金额、租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的损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可以依法继续履行,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2、如果是通过房东租租金没有合同也没关系。只要有租金支付证明和押金条,就可以证明合同的存在。如果租赁合同到期,无论房东是否租房,都与承租人无关。如果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丢失,仍可要求继承和履行。 租赁合同只是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强有力的证明。但存款、收据、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链也可以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根据法律规定依法生效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条件成就以来,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无效。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当促进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三、附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何时生效 附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所附的条件成立的时候生效。附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的条件成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促进条件成就则视为条件未成就;以不正当手段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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