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重组不会自动导致已签订的招投标合同无效或违约。在债务重组期间,如果涉及到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需对合同内容进行重新评估,以确保重组后的企业能够遵守所有现有的法律法规,并履行其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务重组条例》第三十六条:债务重组方案应当明确因债务重组所涉及的合同、协议等条款的变更情况。 2.《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平等地位上协商订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九十八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因此,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已签订的招投标合同不会自动无效或违约,但需重新评估合同内容,以确保债务重组方案的实施不影响现有合同的履行,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