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患双方的和解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医患双方的和解方式有哪些 1、医患双方的和解方式分别有:双方自主协商解决;委托他人和解解决;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持解决;由法院主持解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二、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和解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1、排除了对责任人的追究。由于和解无须、甚至也无法严格坚持法律规则,和解把纠纷主体的意志置于判断纠纷主体行为合法性以及处置纠纷权益关系的法律规则之上。 2、因此,尽管和解可以消除纠纷,但其却也常常排斥了本应介入的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这一问题在医疗事故和解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由于医疗事故往往存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在发生竞合情况下,当事人间的和解可能就排斥了卫生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对相关主体的责任追究,从而使责任人逃避法律制裁。 3、实践中,限制这种消极影响的办法是为通过和解解决医疗纠纷划定恰当的适用范围,规定属于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适用和解。 4、通过和解解决医疗纠纷的局限性还表现在其他方面: (1)运作中的随意性使得人们对和解的公平性、合法性信心不足。 (2)和解协议效力不足也容易导致更大的风险和重复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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