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孩未上户证明,目前公安部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派出所是先开具一份男方或女方的《户籍证明》,在户籍证明“备注”栏内添写,XXX之子(或女)XXX(男或女,出生日期等)未在我所上户,特此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