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离婚一方有可能分得更多的财产? |
释义 | 离婚时,如果有一方重婚、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或者侵占共同财产,就可以让对方分得较少或者不分。如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双方离婚时,一方可多分财产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 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 2.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如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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