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母亲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由父亲监护。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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