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深圳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法规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一、国家规定
    我国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特别说明
    企业在可能或已经出现停工停产情形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引下做好预案,并根据停工停产的时长及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情况发放工资或支付生活费。
    法律依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其他民主方式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布。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
    第十条 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部分工资。
    加班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一条 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2: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