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侵权行为与分别侵权行为的区别 |
释义 | 共同侵权行为与分别侵权行为的区别如下:两者的概念不同;两者侵权的范围不同。 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如下: (1)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 (2)两者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 (3)两者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不同。 (4)两者的抗辩权不同。 (5)两者在保证合同中标示不同。 二、协议与合同有何区别 协议和合同主要有如下区别,1.两者的特点不同。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协议书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2.两者包含的范围不同。协议是合同的一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等等。 三、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区别?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1、这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 2、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3、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4、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5、两者的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不需要登记,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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