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法院会怎么处理 |
释义 | 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会先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进行开庭审理,审理之后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不会判离婚,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作出离婚判决。 一、老婆就想离婚我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提起诉讼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是否会准予离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准予离婚;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夫妻感情良好,不需要离婚处理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会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起诉离婚起诉阶段的程序是: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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