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医疗保险怎么申报 |
| 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医疗保险的概念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及“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筹资原则,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公平的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换言之,医疗保险就是当劳动者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 职工医疗保险 。 二、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一)申报受理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2、工资发放明细表; 3、《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二)缴费核定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三)费用征收 1、医保机构通过“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收费,也可采取支票、现金、电汇、本票等方式收费,并开具专用收款凭证。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每月与银行对账结算,并将到账情况反馈给征缴部门。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财务管理部门反馈的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向申报后未足额或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发出《 社会保险费 催缴通知单》。逾期不执行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延迟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可一次性缴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缴的,应从季度初或年初缴费。暂无能力缴纳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四)补缴欠费 1、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2、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 破产清算组 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4、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5、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 进入破产程序 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 随便看 |
-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公司承担的部分怎样计算?
- 苏州园区社保比例 -法律知识
-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企业承担的部分怎样计算?
- 苏州园区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2023
-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公司承担的部分怎样计算
-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计算 法律问题
- 苏州工业园区乙类社保缴费比例
- 昆山新公司办社保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 新办企业办理社保流程?
- 企业为员工办社保流程是怎样的?
- 企业开办社保流程
- 新成立的公司怎么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 新公司如何办理员工社保,具体程序是什么?
- 新成立的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程序
- 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社保基数
- 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法律问题
- 行政执法伦理概念 -法律知识
- 行政执法伦理及其根本要求 -法律知识
- 行政执法伦理概念 -法律知识
- 合同底薪2020,正常加班1.5倍,双休日1.5倍,节假日3倍,根本就没有反费这一说,为
- 2020社平工资公布内蒙古 法律问题
- 合同底薪2020,正常加班1.5倍,双休日1.5倍,节假日3倍,根本就没有反费这一说,为
- 公务员工资2022年调标对照表
- 2023年基本工资调标是什么呢
- 2023年基本工资调标是什么呢
- 行业工会
- 行业管理
- 行业纪律规则
- 行业检验机构检验
- 行业商品检验机构
- 行业审计
- 行业性劳资协议
- 行政
- 行政安排
- 行政案件
- 行政案卷
- 行政案由
- 行政编制法
- 行政编制立法
- 行政补偿
- 行政不作为
- 行政部门
- 行政部门证书
- 行政裁定
- 行政裁定书
- 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权
- 行政裁量
- 行政裁判
- 行政裁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