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存疑不起诉的,如果之后发现了新的证据,会被起诉。因为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度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此时不是最终的起诉决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